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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基层供销社的恢复重建

日期: 2015-09-24 00:00:00      来源: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对基层供销社进一步明确定位: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

竹山县供销社截止2003年,有24家基层供销社,2003年开始,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对基层供销社和社属企业实行了企业转民营、职工转身份的“两转”形式的企业改制,改掉了23家,仅保留了宝丰供销社一家没有改制。2008年,又响应总社及省、市供销社号召,开展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工作,恢复重建了上庸、官渡、潘口河三家,从已经恢复和重建的基层供销社看,其在参与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发挥不明显,为“三农”服务的功能不强、效率不高。

通过调研和分析,我们认为,目前基层供销社在其组织形式、职能定位、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改制后基层供销社职能弱化,服务功能不全,缺乏主导产业,没有发展后劲,也没有市场竞争能力。例如上庸镇供销社,是我县最早在改制中就已重建的一家供销社,利用企业改制的剩余资金、在移民新镇争取政府划拨土地后,投资建设了供销社楼房,楼房建起,由于没有主导产业,闲置了三年之久,后又划给所属的商贸实业公司代管,投资150万元建起的房屋,一年租费不到5万元。二是基层社缺乏管理人才,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管理层结构年龄偏大,理念陈旧、思路滞后。例如县供销社机关,在册干部职工24人,就在这24人当中,平均年龄大于50岁,最小的一位1976年出生,今年39岁。从文化结构看,真正的大学分配来的没有一人,目前有大学或大专文凭的只有8人,且都是通过在职函授取得的。再看平时上班人员的结构状况,能独立作业的不足半数,会网络操作、能够网上办公的还不到5人。三是经营分散、规模小,以收租承包为主体,自主经营无阵地,无精力,无能力。例如宝丰供销社,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将房屋等资产租给职工经营,3000多万元的资产一年租金不足50万元,几次调整租费出现职工聚众闹事现象,供销社把资产收回来自己经营比登天还难,面临着许多问题必须通过企业改制才能解决。四是合作社不合作、联合社不联合。 恢复重建的基层供销社中,属县联社出资新建的自然由县供销社管理,通过其他方式组建的就不以为然了,例如潘口河供销社,县联社通过项目扶持组建,现建起了一幢五层楼房,一招商出租办起了超市,二楼以上作商品房出售,县联社先后挂了庄稼医院、综合服务社、社情民意联系点等牌子,也都是摆设。五是基层供销社经营活动日益萎缩,市场空间越来越小,一些传统的经营项目在基层供销社基本是空白,农资市场丢失,废旧物资回收不愿搞,烟花爆竹市场出现漏洞,例如官渡供销社,县供销社投资了200多万元建起来,建起后几经招商,五年招来了两位客户利用一楼办超市,每年向县供销社缴纳租金不到5万元,县供销社还得安排人员管着,二楼以上的房屋常年闲置无人租用。

随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不断推进,如何实现基层供销社自身的发展壮大,是基层供销社面临的新考验,进一步加强基层社建设已成为新时期的重要任务,是实现竹山供销社跨越发展的基本保证。如何加强基层社建设,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基层供销社经营网络建设。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经营网点建设是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基础,没有网点就意味着没有阵地,供销合作社就缺少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推进基层社恢复重建,就要从这样的基础工作做起,建立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形式的实体经营网点,再把这些实体网点联合起来、组织起来成为新的供销合作社,这样的合作社才具有合作社的实际意义。而不能盖栋房子、挂个牌子就把合作社成立起来了,如此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只能是形同虚设。要按照开放办社,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原则,坚持新建和改造并举,因地制宜、分类改造,通过开放办社,加强与各类为农服务组织和个人的合作与联合,筑牢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基础。广泛吸纳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村其他各种合作经济组织,重组基层供销社。探索、尝试提升改造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渠道,组织发展新型的基层供销社。联合或自办综合服务实体社,探索组建“三社合一”的农村基层供销合作社。

二、明确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职能。给予县及以下基层供销社更好地职能定位,要把基层供销社的经营与服务有机结合,不能单纯的把基层供销社看着企业,用管理企业的办法进行管理,要强化基层供销社的服务功能,就要有公益费用给予补贴,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基层供销社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如果没有补贴或补偿,一味强调基层供销社去为“三农”服务,对于任何一家基层供销社都是无能为力的。或者给乡镇供销社定人定编,实行以钱养事,财政解决工资福利待遇,以达到稳定人心,有人干事的目的。要加强对基层供销社的扶持,把国家扶持供销合作社的政策向基层供销社倾斜,资源投向基层供销社,把基层供销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

三、招回基层供销社的传统经营业务。一要大力开展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业务,在县城塑造连锁品牌,组建配送中心,在乡镇配置连锁经营网点,形成贯通城乡、便捷高效、综合服务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二要积极构建农资配送网络体系,围绕农业产业化布局和特色产业发展,加强与省、市农资龙头企业联合合作,完善上下一体农资配送服务体系。三要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抓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在县城周边组建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和再生资源分拣、加工集散中心,在乡镇建设回收网点,形成覆盖城乡、辐射全县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四要做大、做强、做精烟花爆竹经营业务,打造品牌战略,使之规模化产业化。五要着力开展农副产品购销业务,建设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按订单农业、连片发展的办法组织生产,坚持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实现创办一个基地、带动一项产业、致富一方农民的目的。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平台,开展网络销售经营,有效解决农民农副产品卖难问题。

   四、增强基层供销社的服务功能。首先必须要有人才支撑,再好的经营理念、服务措施都要靠人去实施、去落实,人才是第一要素,没有人就不能干事,没有人才,就干不好事,要通过打造和培养一支具有现代经营理念和服务能力的人才队伍来具体实施为“三农”服务工作。其次要有扎根农村的服务机构,没有服务机构,就谈不上服务,有了这样的服务机构,农民才放得了心,供销社的服务阵地地位才能得到体现,要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等多种途径来发展和巩固供销社的服务机构,形成网络体系,提升供销社的服务功能。其三要扩大服务范围,代理代办移动、联通、电信、邮政、金融业务,开辟图书经营、典当经营等项目,把农村新政策、新信息的传播等工作纳入供销社的服务范畴,把供销社的“三农”服务机构打造成功能全、实力强、服务规范的基层服务网点,以便为“三农”提供更全面、更实惠的服务。

五、规范基层供销社的经营行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要求,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一切活动要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去开展,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进一步转变经营作风,改革经营模式,在农副产品经营活动中大力发展合同制、联营制、代理制和利润返还制,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扩大经营范围,只要有利于满足农业、农村和农民需要,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的活动供销社都应当依法积极去做。进一步从单纯的购销组织向农村经济的综合服务组织转变,协调发展以加工、销售企业为龙头的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经营带动千家万户连片兴办农产品商品基地和为城乡服务的副食品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业和其他二三产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积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性、系列化的积极技术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的进入市场。

(竹山县供销社  张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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