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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春耕农资供应服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7-05-25 11:15:00      来源:

                 十合经[2017]4

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直相关单位:

  春耕在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和农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春耕生产农资商品的需要,全市供销社系统要继续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全力做好农资供应服务工作,支援农业生产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供销社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检查,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抓紧组织安排,确保农资货源的落实,确保淡储任务的落实。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耕备耕领导小组,负责春耕农资供应服务的日常工作。社属农资经营企业负责人,要严把农资进货关,一旦发生农资质量安全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备足货源、确保供应。各县市区供销社、农资供应企业要组织充足货源,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前化肥、农药、农地膜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化肥等农资购进、调运和储备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及时将农资商品调运、配送、下摆到各县乡镇配送中心、农资放心店、经营大户,确保开春农资商品能及时供应到农民手中,保证春耕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不缺货、不断档,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三、加强监管,保证质量。各县市区供销社要加强管理和指导,督促区域内农资企业加强农资质量管理,进一步强化进货把关,针对化肥有效养分不足、农药标签不规范、在肥料中添加农药成分等突出问题加强防范。抓紧部署对库存农资商品进行全面质量自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让农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加快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覆盖面。

  四、创新服务,促农增收。各县市区供销社要充分发挥庄稼医院、农资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资放心店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开展送肥送药到村、到户、到田等服务活动,提升农资供应服务水平。同时主动延长营业时间、开展电话预约、商品拆整卖零等便民措施,通过专家坐诊,到田间地头巡诊,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时处理疑难问题,有效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五、积极配合,净化市场。各县市区供销社要认真贯彻227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推进农资经营服务创新,不断增强优质农资产品供应服务能力。积极与农业、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配合,联合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对制假售假等坑农害农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市直相关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和农资产品的市场准入,坚决杜绝无证经营。

                            20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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