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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县委县政府全方位支持供销社工作

日期: 2019-06-21 17:34:00      来源:

土地出让金的100%返还支持企业改制

2019年5月30日,房县县长纪道清根据2013年8月14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8)文件签批:同意将收取的化龙供销社土地出让金42.24万元100%返还支持企业改制

2004年正式启动改制工作以来,房县供销社积极主动作为,采取“两个一批”,即“争取领导重视支持,用活政策解决一批;拓宽资产处置变现渠道解决一批”等办法,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县改革领导小组和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用活“精准扶贫易地搬迁、集镇改造升级、美丽乡村建设”等惠民工程政策,最大限度地使乡镇供销社资产变现,安置职工。

据统计,截止到2018年全县供销社已完成县联社社属13家公司企业改制安置职工804人9个乡镇供销社改制安置职工568人。 目前,房县未改制的乡镇供销社还有6个,涉及职工总人数374人。

二、将县供销社办公区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

房县供销社机关办公区位于城关镇西街12号,占地总面积4323.8平方米。其中,机关办公楼建筑面积5485.6平方米,一楼为商业门面,二、三楼为办公用房;临街附属家属楼,二梯四户六层共20户;院内空场1600平方米该办公区始建于1977年,临街总长度121米,占据西街近1/5面积,南北两端均已超过城市规划红线。该办公区位于老城区中心位置,人口密集,交通不畅,房屋破烂,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制约了经济发展,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而且,楼房属预制砖混结构。据相关部门监测评估,机关办公楼和家属楼已成为D级危房。单元住户多次找县供销社反映,强烈要求参与相改,消除隐患县供销社办公区改造后对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以及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2018年5月县政府按照“阵地下丢失,资产不损失”的原则,将供销社办公区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目前房屋资产评估已经结束,2019年5月28日收到新的办公用房分配通知。

三、支持基层供销社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2018年8月27日,常务副县长肖大有在《关于对乡镇供销社土地房产进行确权登记颁证的请示》上签属意见:请国土局支持办理。

2013年以来,全县15个基层供销社已有12个基层供销社的《企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分别报经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已经完成基层供销社改制9个,安置职工568人,有力的保障了供销系统稳定,促进了供销社深化改革工作。

目前,未批复、未改制的基层供销社还有房县未改制的乡镇供销社还有6个,涉及职工总人数374人为了满足基层供销社企业改制工作的需要,更快更好地筹措资金安置职工,根据批复的《企业改制方案》要求,需要将青峰供销社生资仓库(办公楼)等15处房屋(门面)资产进行公开出售变现。这些房屋(门面)资产已经评估机构评估,可以进行公开竞价出售,但是因为这些房屋(门面)资产的土地房产证件缺失,无法及时有效的将房屋产权分割到需要的户,严重制约着资产出售和资产增值,影响了企业改制进程。

2016年5月6日上午,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主持召开会议,形成了《研究深化供销社合作综合改革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16]56号),明确要求,“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针对部分基层社存在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请国土资源部同供销合作总社督促各地加大调处力度,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供销社合作社历史上合法取得、长期使用但无法提供权属来源资料的土地,经公告无异议后,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根据国务院会议纪要精神,请求将青峰供销社生资仓库(办公楼)等15处资产予以确权登记,并将土地房产证件分割到户,以此推进供销社企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已经有两处成功办理了证件。

四、三产融合资金全额用于供销事业

2019年6月10日,省三产融合资金50万元,已经签批全额用于供销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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