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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汇报并研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

日期: 2020-05-22 10:07:25      来源:十堰市供销社

2020419日上午竹山县政府常务会,下午竹山县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竹山县供销社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和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竹山县社负责同志传达汇报了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竹山县2016年以来贯彻中发[2015]11号、鄂发[2015]22号、十发[2016]9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共竹山县委、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六大工程”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竹发[2017]2号)文件所明确的18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对当前工作的短板进行了梳理,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建议;对县供销社机关参公管理、人员老化、改制企业不动产权证办理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汇报并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予以支持解决。在听取汇报后,竹山县委常委会进行了研究,县委书记龚举海同志强调,贯彻落实好中发[2015]11号、鄂发[2015]22号文件精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确保2020年决战收官之战取得胜利,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竹山县委对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抓落实的具体体现,要明确工作责任,补齐弱项短板,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对竹山县供销社机关参公管理同意予以落实,并明确由竹山县委组织部向省委组织部申报,由县委副书记马兰起同志予以协调落实。同意竹山县供销社在空编计划内招录4名工作人员,并明确由县编办等部门予以落实。

竹山县政府常务会在听取竹山县供销社汇报后,对深化竹山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行研究。县长陈建平同志对下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竹山县承担的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全力,全力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确保今年8月省政府、省供销社考核验收必须过关,并取得好成绩。对竹山县供销社所属企业改制后出售房产不动产权证办理等历史遗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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